臺南市北門區錦湖國小附設幼兒園 113學年度 9-1 月身心障礙學生
臨僱特教助理員甄選簡章
(一)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進用特教學生助理人員作業要
點。
(二)本市 113 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身心障礙學生申請特教學生助理人員實施計畫
辦理
報名表上)。
★報考人所繳驗之各種證明文件影本,無論錄取與否概不退還。如有不實且試務人員未查覺,
即使甄選錄取,凡事後查證屬實,亦將取消甄選資格及給予解聘,報考人不得要求任何補償及異議。
臺南市北門區錦湖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 113 學年度 9-1 月身心障礙學生助理人員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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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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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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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
□男 □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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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分證字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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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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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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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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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方式 |
電話: 手機: 電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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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學歷 (檢附影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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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資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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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分別 |
□本校身心障礙學生家長,學生姓名:
□本校一般生學生家長,學生姓名:
□其他_____________(例:社區人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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