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湖國小 110學年度教科書評選辦法公告
一、依據:
1、依據教育部 101年 4月 16日臺國(二)字第 1010066042 號函辦理。
2、臺南市公私立國民中小學辦理審定本教科書選用採購作業參考要點。
二、目的 :
1、因應學生學習之需要,提昇教師教學效果,有效達到教師教學之目標。
2、秉持公平、公正、公開之原則,發揮本校教師之專業,落實其民主參與,完成本校教科書評審選購之事宜。
三、實施方式:
1、本次教科書以靜態陳列之方式進行評選,將已通過審定之各版本教科書樣書公開陳列展示。
2、樣書自即日起公開展示,請老師自行前往參閱並填寫教科書評選表後交回教導處。
3、 5月底前召開課發會審議之後公告評選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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